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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6-03-09

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202603-031

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

最高限价:90,000.00

采购保证金: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采购需求:前提:本章标注“★”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有关规定,对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规划地块(净用地面积约96.69亩)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成果符合相关要求,通过内江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按要求及时将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

1按照国家、四川省及内江市现行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开展工作。

2完成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污染源分析、监测点位布设、土壤采样、样品保存运输、CMA检测。

3按照规范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确保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论准确,满足主管部门评审及备案要求。

4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承担评审相关费用,并按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完善。

5协助采购人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工作,确保报告作为项目前期法定手续使用。

6服务成果须满足项目专项债券申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EPC建设等法定要件要求

2、服务职责要求

1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调查与检测工作,确保工作流程合法合规。

2按时保质完成调查、检测、报告编制、评审及备案全流程工作。

3对检测数据、调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4主动与采购人、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成果要求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2CMA认证检测报告。

3专家评审意见书。

4主管部门备案回执或确认文件。

5全部成果资料符合归档要求,一并移交采购人。

4、质量要求

1工作全过程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土壤环境调查技术标准。

2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成果合法有效。

3若因供应商成果不符合要求导致返工,由供应商无偿整改直至合格。

5、知识产权

1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项目。

3因泄密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备案。

2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驻场/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明确项目负责人1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4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22号)的规定,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6结算方式:按成交价包干结算。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注:所有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并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8、违约责任:

1)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长期观测监测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

5)若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客观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提供替代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劳务合同等材料,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9、解决争议办法: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败诉方负责。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自2026年3月10日9:00至2026年3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网络方式发售。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第十章 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9583550261

2、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老师

话:0832-8802008

链接:https://www.scbid.com/bx/detail/9343034780_12456606.html?bxid=LFemWQVn1lO43mEwLvcfJsVSJ9lbLe4C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

2026年3月9日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